一、离职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不可以离职后销户提取。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7月25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暂停离职提取方式提取。 可分以下三种情况: 1、离职后离开广州,到外地工作。 举例比如到了深圳,可在深圳新开户缴纳公积金满半年,然后在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转移,即可把广州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深圳。 2、同理,离职后来到广州工作的,可在广州新开户缴纳公积金满半年,在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转移,那么,之前外地缴存的公积金即可转移到了广州来。 3、离职后离开广州,并未有新工作,未缴外地公积金。以后可以外地缴纳后转移过去。不然只能暂时封存,没有别的办法。 4、离职后灵活就业留在广州,可自愿进行缴存。但是离职前的还是在封存状态中。可以进行租房提取。 二、租房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租房提取租房公积金有三种提取方式 依据你自己情况来选择哪一种 提醒: 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也可以申请租房提取的 1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 申请条件: ①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 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 ③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小编提示: 意思是,最多可以从15年1月开始计算月份,每月提取600元。自己去后台查看自己月份。 申请资料(以下资料均为原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每次均需提供) 3、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4、《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租房)》 备注: 若办理租房定期自动转账的需提供; 只能本人申请,单位经办人不能代办。 提醒:无房产证明是不需要提供资料了,系统可自动查询。本文是以官网资料参考。 2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 申请条件: ①《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有“注记备案”的不予提取; ②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 ③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④承租人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 ⑤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申请额度: 职工首次提取不超过从申请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个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数不得超过实际租住月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 申请材料(以下资料均为原件):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加盖“备案专用章”。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2、房租发票(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 备注:1.需加盖单位公章;2.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第二次起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4、本人身份证(每次均需提供。) 5、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6、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备注:仅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3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条件: ①首次提取申请应在职工与单位或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租赁住房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可由职工本人申请办理或单位经办人集体办理提取申请。 申请额度: 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房租,职工首次提取不超过从申请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个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数不得超过实际租住月数。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 申请材料(以下资料均为原件): 1、房租收据(需加盖收款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 备注:1.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第二次起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 3、本人身份证(每次均需提供) 4、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5、租赁合同 备注:如果职工是向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租赁住房的,则提供与该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职工是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的”住房的,则提供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6、单位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集体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备注:仅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的公租房的时需提供;若提供此份材料复印件时需加盖单位公章。每次申请均需提供。) 7、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备注:仅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提供,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4办理方式及流程 办理方式: 1、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现场提交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 可以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也可以在公众号进行刷脸登录。 2、现场拿号 现场排队拿号→提交资料→中心审批→提取转账 5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6办理时间 中心各办事处: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中心各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7联系电话 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三、买房提取有什么限制了 缴存人在广州市、户籍所在地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购买的住房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举例说明: 假设某人在广州工作并交纳公积金,户口在东莞,则其在广州和东莞购房仍具有提取公积金的资格,但如果其被单位派驻到深圳、佛山等地工作,则其在非广州和非户籍城市购房,不能提取公积金。 提醒:在《实施意见》发布前已提交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 来源:广州本地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