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南方人事网 首页 政策资讯 查看内容

关于来穗人员办理居住登记

2019-2-22 09:34| 发布者: John| 评论: 0

摘要: 关于来穗人员办理居住登记,转眼就过完年了无论有多少的不舍因各种原因,来到了广州初来报到的您既然选择了广州有件事想必对来穗的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就是:居住登记说到这个,居住登记的这件事究竟谁 ...


关于来穗人员办理居住登记

转眼就过完年了
无论有多少的不舍
因各种原因,来到了广州
初来报到的您
既然选择了广州
有件事
想必对来穗的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就是:居住登记
说到这个,
居住登记的这件事

究竟谁需要办理呢?

登记对象先了解一下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在这里先提醒一下
居住登记回执是办理居住证的必要材料
还可作为办理到期换领异地身份证的材料之一
继续往下看

需要到哪里申报啊?

办理登记的三种途径
1、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
2、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
3、或者通过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表
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申报人相片
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登记的流程

情况一
对于窗口受理的,经审核,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正联交申报人,回执副联经申报人签名确认后交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如您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应当核实情况,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居住信息后,通知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情况二
对于自助申报的,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在补充居住登记有关信息后,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上的登记日期以自助申报系统或终端登记日期为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

注意: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后,注销其原居住地的居住信息,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注销其原居住证功能。

遗失了居住登记凭证,怎么办?

丢失居住登记凭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打;代为补打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给大家提供一下窗口办理的联系方式

街(镇)来穗人员
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注:以上受理点地址仅供参考

来源:广州1234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