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另附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社保需要半年;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社保需要1年;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社保需要2年;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办理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身份证只须核验原件,不再提供复印件)。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3、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4、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须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以上就是技术技能类人才的入户指南了,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想要咨询,欢迎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