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南方人事网 首页 大湾区 查看内容

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训练)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2019-7-26 10:47| 发布者: 南方小陈| 评论: 0|来自: 珠海人社局

摘要: 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训练)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关于印发《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训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一、支持港澳高校毕业生在珠就业提出:鼓励本市企 ...
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训练)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训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支持港澳高校毕业生在珠就业

提出:鼓励本市企业赴港澳高校举办招聘活动,对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下同)招用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每月为招用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本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

解读:对本市企业招用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本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分别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方面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吸纳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能够鼓励更多的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本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参加就业见习

提出:16—24岁未就业港澳青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港澳高校毕业生到本市企业参加见习的,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且企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按不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见习补贴。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解读:16—24岁未就业港澳青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港澳高校毕业生普遍存在缺乏工作经验、就业能力较弱的问题。为帮助港澳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参照本市就业见习有关规定,本条款设立了港澳青年来珠就业见习补贴。

三、支持港澳居民来珠创业

提出:港澳居民在珠创业,优先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由基地提供系列创业服务,并享受最长三年“零”租金、“零”物业管理费的优惠政策。

解读: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是提高创业人员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已设立了澳门专区。此条政策目的主要是鼓励港澳居民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为其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扶持其在珠创业。

提出:港澳居民在珠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

解读:2019年5月,市人社局出台《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珠人社函〔2019〕92号),明确提出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协同。出台该政策主要目的是让在珠创业的港澳居民,同等享受到本市的创业扶持政策。

提出:港澳居民在珠创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创业者在珠港澳金融机构获得创业贷款的,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对创办小企业,吸纳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不含申请人),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增加贴息额度,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个人创业贷款在规定的贷款贴息额度内,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吸纳就业贷款贴息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珠港澳金融机构确定的各类担保机构为在珠创业的港澳居民申请创业贷款提供有偿担保的,可给予港澳创业者一次性担保费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双方约定的担保费用(担保费最高不超过担保贷款金额的3%)据实给予港澳创业者一次性补贴,每笔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解读:如何降低创业成本是创业者在创业过程遇到的主要问题。对在珠创业的港澳居民给予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主要目的是进一步降低港澳居民在珠创业成本,解决其创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更多的港澳居民在珠创业。

提出:港澳高校在校学生参加珠海市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按本市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解读:开展创业培训是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的重要手段。本条政策对港澳高校在校学生参加珠海市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主要是帮助港澳高校在校学生掌握创业技能,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支持澳门初创企业创始人提升素质能力培训

提出:为提升澳门初创企业创始人的素质能力,根据在珠澳创业者的需求,每年免费举办一期澳门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在珠澳初创企业的澳门创业者。每年举办的澳门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通过购买服务组织实施,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解读:从2015年起,我市连续四年举办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较好地提升初创企业创始人的素质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收到良好的效果。本条款参考我市每年开展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的做法,为在珠澳创业的澳门居民开设培训班,提升澳门初创企业创始人的素质能力,更好地发展和壮大企业。

五、支持澳门居民来珠参加技能培训

提出:澳门居民到本市职业(技工)院校、在珠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经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本市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标准给予培训鉴定补贴。

解读:本条为创新政策,目的在于鼓励澳门居民参加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提升职业技能素养。鼓励澳门居民(不论是否在珠就业创业)来珠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市考试院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参照本市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提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行政机构根据澳门经济发展需要,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的技能培训项目,参照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政策执行。澳方可组织澳门居民到本市职业(技工)院校、在珠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或1500元的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项目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解读:2018年8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人社〔2018〕199号),推行精准培训模式。为提升澳门产业工人素质,将符合澳门产业发展需求且经珠澳双方确认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纳入本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政策范围,并给予相应补贴。

六、支持珠海输澳劳工和港澳在珠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

提出:为提升珠海输澳劳工就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本市输澳劳工职业介绍机构可参照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政策组织开展输澳劳工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按每人1000元或1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解读:提升珠海输澳劳工就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有助于促进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展。培训主体为本市输澳劳工职业介绍机构,培训对象为由珠海即将输入澳门或已输入澳门的劳工,培训模式、补贴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人社〔2018〕199号)执行。

提出:港澳在珠企业纳入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政策范围。

解读:目前,已纳入职业技能精准培训政策范围的本市企业数量极少,只占5%左右,大多数港澳在珠企业未纳入政策范围。

将港澳在珠企业列入职业技能精准培训政策范围,旨在提升港澳企业在岗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

七、支持港澳从业人员、青年、大学生来珠参加职业训练(实训)

提出: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行政机构可依托市技师学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等,共建港澳职业训练(实训)专区,为港澳从业人员、青年、大学生提供免费职业训练(实训)服务。

解读:珠海市技师学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等职业训练(实训)资源全面向港澳开放,并共建港澳职业训练(实训)专区,为港澳从业人员、青年、大学生提供免费职业训练(实训)服务。

八、支持开展创业大赛活动

提出:支持港澳有关机构、高校与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展技能竞赛和创业大赛活动,根据技能竞赛和创业大赛的规模、内容等,对赛事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经费支持;鼓励港澳组织从业人员、青年、大学生参加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大学生创业大赛,促进珠港澳三地技能人才和创业者交流和能力提升。

解读:这条政策主要目的是,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港澳有关机构、高校与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展技能竞赛和创业主题活动,打造珠港澳技能和创业活动品牌,并给予经费支持。另一方面,鼓励港澳组织从业人员、青年、大学生参加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大学生创业大赛,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和创业能力,增强珠港澳三地在技能、创业等方面的交流互动。

九、支持港澳青年、大学生来珠开展就业技能实践活动

提出: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机构或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港澳青年、大学生来珠开展就业技能实践活动,帮助港澳青年、大学生提高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就业实践体验,促进其更好地在珠就业创业。根据项目人数、内容等,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的经费支持。

解读:支持港澳青年、大学生来珠开展就业体验或技能实践等相关主题活动,助力提高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就业实践体验,促进其更好地在珠就业创业,并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的经费支持,打造珠港澳青年、大学生交流平台。

十、支持港澳青年、学生来珠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提出:以港澳需求为导向,依托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市技师学院中德西门子技术(珠海)国际学院、在珠高校、科技创新企业等机构,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行政机构共建港澳青年科普教育基地,为港澳青年、学生提供科普教育服务。

解读:根据港澳方面的需求,依托珠海市优质平台,由市人社局与港澳相关行政机构共建港澳青年科普教育基地,为港澳青年、学生提供科普教育服务,打造科普教育交流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