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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部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2019-7-26 11:04| 发布者: 南方小陈| 评论: 0|来自: 深圳人社局

摘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部分证明材料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区委组织部,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上级人社部门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部分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区委组织部,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上级人社部门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证明材料取消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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