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居住证吗?答案是需要的!除了居住证,还需要什么材料呢?一起继续往下看吧! 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 办理对象 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办理业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这些情况不可办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 具体办证事项 一、领换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2.受理部门: 属居住的在现居住登记地、属就学的在学校所在地、属就业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设置的异地办证点受理。 3.收费标准: 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 4.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2.受理部门: 属居住的在现居住登记地、属就学的在学校所在地、属就业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设置的异地办证点受理。 3.收费标准: 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 4.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领取居民身份证 已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按《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到相应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设有居民身份证发证业务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属换领的须交回旧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 1.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 3.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使用现居住登记所在区的辖内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业务: ①年满16周岁以上持我市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已居住登记的本省籍人员; ②办理的业务类型为:证件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证件遗失补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