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于应届生落户黄埔区、南沙区、番禺区等地需要申请住房补贴的材料里面有租赁备案合同这一项,现小编把办理流程和材料清单列出如下: 广州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可选择网上备案或现场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与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采取网上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应当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业务受理点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一、网上备案 【办理时限】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办理流程】
二、现场备案 ★不同办事站点的流程和材料可能存在差异,以下办理指南以越秀区为例。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以下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居委会现场领取)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5、出租屋编码卡 【合同范本】 《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居委会现场领取) 【办理流程】 1、房屋租赁当事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2、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受理并审核。 3、对符合《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给予登记备案,对不符合《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在给予登记备案的同时加以注记,并于10日内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4、房屋租赁当事人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当自收到登记备案资料之日起3日内完成。 【办理地点】 广州各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