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略流程】 注册登录——点击“我要备案”——录入资料——上传资料——提交资料——备案受理——备案复核——复核通过,生成《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网上备案平台】 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阳光租房官网):https://zfcj.gz.gov.cn/ygzf/
【网上备案办理对象】 租赁双方签订、变更、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1、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由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2、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屋的,由住房租赁企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3、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需上传的资料】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应当登录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录入相关资料,并上传以下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房屋权属来源文件或房屋来源资料; (三)房屋租赁合同; 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备案。
【网上申请流程】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申请流程(不细分)
【备案受理】 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受理后生成网上备案回执号。回执号作为当事人查询网上备案进度的凭证。
【备案复核】 街道、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的核对,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的复核。 复核通过的,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生成《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打印证明】 网上备案当事人可以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与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现场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当事人不采取网上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应当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业务受理点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