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在职称系统如实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填写《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公示情况表》,并上传到职称系统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3. 主管部门审核: (1)人事档案由政府所属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管理的人员,应由其档案管理机构核实其申报材料与原始纸质材料是否一致,是否真实有效,并在职称系统上填写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意见;人事档案由主管部门管理的人员,应由主管单位在职称系统上填写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意见。 (2)主管单位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在职称系统上填写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对符合确认条件的,在职称系统报送至市人社局核准。 4.市人社局核准:经审核,对符合确认条件的申报人,市人社局在职称系统中予以核准,并在《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加盖电子业务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