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转发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帮助湖北籍劳动者来穗就业、在穗稳定就业。 针对广州实际,通知提出广州各区可结合实际,发挥“互联网+”就业服务作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湖北招聘专场、湖北贫困劳动力招聘专栏等方式,动员、鼓励本地企业更多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特别是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用人单位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的,参照《广州市就业和劳动关系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就办〔2020〕2号)有关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在畅通招聘信息和平台方面,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整合企业招聘和用工信息,筛选一批就业岗位,开辟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线上招聘绿色通道。鼓励平台企业,通过优先录入平台、初期现金激励、开展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支持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 在就业服务上,有招聘需求的用工单位提供适合岗位信息,优先向广州地区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推送。对在广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此外,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制、禁止湖北籍务工人员应聘或提高录用标准。坚决纠正针对湖北籍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快速受理、及时处置针对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歧视的举报投诉。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郑慧梓 【来源:大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