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由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具有硕士学位、本科学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人才(不含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补贴细则 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按以下要求发放: 1、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标准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月750元,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月500元,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2、在公示结束后的次月起计发租房补贴。 2、每年9月集中发放租房补贴,发放计算期限从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 4、租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佛山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5、续发补贴资格复核。租房补贴发放的第二年和第三年8月10日前,申请人须再次提交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变更的另提交新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一)租房补贴已发放满36个月; (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我市社会保险缴费中断6个月以上(非本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四)未提交续发补贴资格复核证明材料; (五)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租房补贴的。 三、申请资料 1、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与佛山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申请人身份证。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硕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社会保障卡。 6、申请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7、市外调动(引进)或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 四、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市民,请登陆佛山人才网进行办理。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佛山人才网网址:https://www.fsrlzy.cn/online_service/handle?hg_id=81&nav_name=zx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