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届毕业生申办条件及提交材料: 【非广州生源】(入大学前不是广州市户口): 前提条件:大学本科或以上,属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须有学位证书)。 1、接收单位需提供: 《广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尚未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可以南方人才市场的名义先办理接收手续,再找单位。) 2、学生需提供: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广州生源】(入学前是广州市户口): 前提条件:应届毕业生,中专以上学历。 1、接收单位需提供: 《广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尚未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可凭报到证直接到我中心报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学生需提供: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提示:2009、2010年应届毕业生有下列两种情况也可申请办理: 1、已办暂绶就业的; 2、户口和档案均在学校或户口尚未落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