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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改派?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2011-5-10 02:00| 发布者: 人事顾问-杨| 评论: 0

摘要: 如何改派 ?现在许多学校都可以在毕业两年内办理改派手续什么是报到证改派“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 ...
如何改派 ?

现在许多学校都可以在毕业两年内办理改派手续

什么是报到证改派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改派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如何改派?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


改派的基本流程
应届毕业生 “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一、 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二、 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三、 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一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四、 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二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毕业生改派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任何改派都必须有完备的手续,有关上级部门才可受理。


(一)办理程序
毕业生提交相关材料→交学校就业中心审核→学校就业中心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统一办理改派

(二)改派所需提供材料

1.原单位退函,即原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文件,应盖有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2.新单位接收函(新就业协议),即新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应盖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改派回原籍,需要由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
3.毕业生本人的申请,即毕业生本人对改派理由的申述文件,应由毕业生原所在系盖章同意。
4.报到证原件。

(三)户口档案的办理
1.户口:改派后,符合重新办理户口的毕业生,如尚未在原籍落户的,可持原来的户口迁移证和新报到证到学校户籍管理科确认,到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已经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新报到证和单位证明到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档案:改派后,档案可由原档案保管单位以机要方式寄回学校学生档案室,毕业生持新报到证底联交档案室重新投递档案。或也可由原档案保管单位按新的报到证直接转至新单位。
(四)改派的相关规定
1.毕业生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一年内。(报到证打印单位为生源所在地人事局、劳动局或人才中心的,改派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2.每个毕业生只能办理一次改派手续。
3.每年6月10日-7月15日为应届毕业生派遣时间,期间不办理改派手续。应届毕业生改派最早日期为报到证签发日期的两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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