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全日制统招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北京市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七)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具体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3月15日至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职位名称,并以附件方式发送《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 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一页A4纸大小)至我部电子邮箱(gbzl@idcpc.org.cn)。 填写《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学专业:准确填写所学专业规范名称和方向。 (二)外语水平: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并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参加相关外语水平考试类别、时间和成绩。 (三)学习经历:详细填写学习时间、就读院校、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视情况根据我部要求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等相关书面材料。 定向生、委培生须注明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并视情况根据我部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师范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注明是否为免费师范毕业生。 (四)社会工作经历:兼职工作的经历,须注明“兼职”。 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包括工作时间、单位、职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待业须注明居住地),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注明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英语翻译”职位的,须详细注明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信息及其证明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并视情况根据我部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五)奖惩情况: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和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六)家庭成员情况:详细填写家庭成员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等(个体经营或务农地点须明确到具体单位或地址)。 (七)联系方式: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所填信息不准,其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我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名单,请考生关注我部网站。 四、专业考试和面试 2012年4月下旬举行,地点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办公区。 具体考试科目及安排详见届时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我部将根据综合成绩(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 (一)体检: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二)考察:到考生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考察。 (三)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我网站公示,为期7天。 六、其他 (一)有关信息可登录我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idcpc.org.cn。 (二)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电子邮箱为:gbzl@idcpc.org.cn。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