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30 01:47| 发布者: 管理员| 评论: 0
一、办理对象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居民
二、办理条件 提供本人的书面补领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补领《户口迁移证》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入户证明。
三、所需材料 1 . 书面申请 (原件)
2 . 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居民户口簿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未落户证明 (原件)
四、窗口办理流程 1 . 户口簿2 . 居民身份证3 . 书面补领申请4 . 持以上证件到前台取号办理
五、网上办理流程 1 . 户口簿2 . 身份证3 . 书面补领申请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0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天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地 址:天河区瘦狗岭路611号
联系电话:87502755 八、收费标准 4元/证
九、收费依据 粤价费(1)[1994]57号
十、常见问题解答 无
十一、办理依据 无
十二、备注 无
Admin QQ:635352788 E-mail:ey8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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