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查看: 5117|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东工业大学关于2011届毕业生申请协议书或暂缓就业的说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4-20 19:49: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和鉴证的说明

各位毕业生:

        根据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安排,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申领工作原则上采取学生网上申请,学院、学校网上审批并打印后,由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的发放

(一)申请的流程

      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后,在就业网上录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上审批并打印协议书,在2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转到各学院,毕业生自网上申请起2个工作日后到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处领取就业协议书。


(二)、注意事项

        1、协议书是国家为保障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利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原则上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协议书,毕业生应小心保管和使用,毕业生在签定协议书前必须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相关条款,并与用人单位协商好相关事项后(必要时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或学院毕业班辅导员),方可签订协议书。

        2、毕业生因损坏、丢失或解约等原因需申请补办申请书的,毕业生必须先到就业网上下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实、认真填写后,毕业生将申请表(因与原用人单位解约申请补办的还需提供原协议书、原单位解约证明、新单位接收证明等相关材料)交学院审核(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将其情况在就业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的,毕业生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3、毕业生在网上申请协议书时,必须如实填写用人单位信息,对故意隐瞒用人单位信息或虚报、弄虚作假的申请,就业中心将不予受理。网上申请需要提供的用人信息如下:
        (1)、单位名称:必填项,填写与单位公章一致的单位全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必填项,固话需填写区号;
        (3)、户口档案:必填项,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沟通;
         (4)、学生成功领取协议书后,必须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条款,对不理解的地方,要及时到就业中心或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处咨询;在签订就业协议前毕业生必须认真的考虑和衡量,在没有达成最终的双向选择前,不可随写在协议书上书写任何信息;在与用人单位达成最终的协议后,仍需准确、完整的填写协议书的上的各项内容。
        (5)、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每个工作日打印2次协议书(分别是上午9:00,下午14:00);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39322471 邓老师


二、协议书的鉴证

        (一)、鉴证流程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位与毕业生双方均在协议书上签章)后,毕业生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先到就业网上录入就业信息,然后再凭协议书(单位接收函)所在学院鉴证,学院认真审核毕业生协议书上的信息与毕业生网上录入的就业信息(包括申请协议书时录入的就业信息和签订协议书后录入的就业信息)是否一致,对于因毕业生故意隐瞒、欺骗学校等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学院、学校将视其情况轻重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凭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鉴证;就业中心将根据学院审核情况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鉴证登记。原则上,学院网上审核后毕业生将不能修改其就业信息;学校审核后学院将不能修改其就业信息。


        (二)、注意事项(参见《广东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南》)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39322471   邓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1-4-21 00:14:38 | 只看该作者
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1-4-21 04:03:48 | 只看该作者
LZ是社区的榜样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1-7-25 11:59:39 | 只看该作者
南方人才市场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一楼及南方精典大厦8楼,人事代理咨询QQ:10458185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