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办字[2003]15号)及市编委办相关文件规定,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是:
1、研究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办理我市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关于县(市、区)和市直部、委、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县级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县级干部出国(境)审查工作和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宏观指导;协助做好中央、省属驻市的县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3、研究提出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4、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省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负责落实省委组织部下达抽调我市干部培训的计划;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和县处级后备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和制订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措施;负责下派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编制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对人才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与检查;牵头做好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选拔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负责“博士服务团”成员和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负责全市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政法等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10、负责军队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11、指导全市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12、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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