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月11日起,广州公房住宅租金标准将调整,续期期限为5年。
租金变化一览:
公产类租金:每月3.50元/平方米调整到4.00元/平方米
成本租金:每月13.5元/平方米调整到15.5元/平方米
政府代管的私产类租金暂不变:仍按每月7.30元/平方米计算
2019年广州公房住宅租金标准(计算公式+计算方法)
什么是公房住宅? 公房住宅,原来称“公有住房”,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兴建、出租的住宅,包括政府公房(直管房、单位公房)、企业公房,其出租对象不一定是中、低收入群体,亦可能是本单位职工。
公房住宅与保障性住房的含义不同。保障性住宅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现时主要是公共租赁房。
制定新政调整公房住宅租金
原广州公房住宅租金标准政策文件(穗国房字〔2014〕233号)已于2019年1月1日到期失效。为此,经广州市住建局于2018年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制订了新的政策文件。市住建局近日印发《通知》,对公房住宅租金进行调整,与广州市社会物价水平、房屋区位因素和住房保障政策协调。
租金计算公式
新的租金计算公式为:房屋月租金=租金基数×使用面积×(1+地段增减率)×(1+电梯增减率)+单项装修金额。有电梯设备的楼房,二层以上(包括二层)加5%。
公房住宅租金标准
公房住宅租金分基准租金、成本租金、市场租金和其他优惠租金四种。
自2019年2月11日起,广州公产类租金从现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3.5元,调整到4元;成本租金从现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13.5元,调整到15.5元。政府代管的私产类租金不作调整,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7.3元计算。
此外,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低收入、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1元的标准计算租金(以每户为单位)。2001年7月31日前离、退休的公房住宅承租人,其住宅租金暂不调整。
调整地段增减率
地段方面,广州分为三个层次:中心市区包括越秀、荔湾、海珠、天河四区,每区在计算月租时增加10%的地段增减率。一般市区包括白云、黄埔区,地段增减率为5%;外围市区地段增减率为0。
新增电梯增减率
新规增加了电梯增减率,按照规定,有电梯设备的楼房,2层以上加5%。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羊网、广州日报、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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