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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参保1年以上可申技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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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3 13:5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知道吗?在深圳,如果技能学得好,政府还会给你发补贴。日前,笔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进一步放宽,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一般职业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为1500元、高级为2000元。


  为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深圳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对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进一步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该措施执行至2020年底。


  据了解,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深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的月底),失业保险关系从市外转入深圳的企业职工,其在市外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据了解,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其中,广东省和深圳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已开展的职业(工种)且有明确补贴标准的,就高执行该补贴标准。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待广东省另行发布相关文件后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职工应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方网站(https://hrss.sz.gov.cn/),按要求如实填报申领信息。职工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期间取得证书的,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申领,逾期系统自动识别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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