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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细化促进就业补贴申领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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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9 14:1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就业补助新政已于4月1日实施。但是就业补助如何申领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8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正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对目前广州34项就业创业补助进行分类,并对每一项补助的办理机构及申领时间作出规定。办理机构包括: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社部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以及南方人才市场等。

具体而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人员由居住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社部门复核、拨付。

创业培训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性岗位补贴、招用困难职工一般性岗位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空岗信息补助、求职者信息采集补贴、招聘会补贴、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补贴、重点用工企业职业介绍补贴、困难职工职业介绍补贴、困难企业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困难企业职工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由申请人注册地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复核、拨付。

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就业见习用人单位留用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由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受理、审核,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拨付。

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由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南方人才市场管委办受理、审核,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复核、拨付。

高校学生职业培训补贴由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负责受理,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复核、拨付,创业培训补贴由市职培中心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复核、拨付。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人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申领。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则由申请人原就业地或参保地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

《征求意见》还在补贴资金补发、账户管理、资金退回、档案管理等方面也作出具体要求。

《征求意见》明确,对于符合补贴条件,因信息系统问题等客观因素造成在申报周期内不能成功申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给予补发。补贴资金划拨前,因申请人已死亡或注销等原因致使补贴资金不能发放的,不再发放。

申请人经认定为违规申领的,所获取的补贴资金应当退回原资金拨付账户,属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项目的退款按失业保险基金有关规定执行。

在档案管理方面,《征求意见》提出,申请人申报补贴资金所提交的材料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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