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计法是:
(1)1998年7月1日起参加养老保险的: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即退休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养老金(即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2)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即退休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养老金(即个人帐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M×(1+2001.7正常调整M的比例)×(1+2002.7正常调整M的比例)×…×(1+退休时上年度正常调整M的比例);
M=1999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350元)×建帐前平均缴费指数×建帐前平均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3%;
建帐前平均缴费指数=
[1(或0.65)×1984.12前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平均指数×1985.1~1998.6缴费年限)]÷1998.6前缴费年限(建立个人帐户前)
实际缴费平均指数:=
(93.7~94.6缴费年限÷92年市职工平均工资+94.7~95.6缴费工资÷93年市职工平均工资+…+97.7~98.6缴费工资÷96年市平均工资)÷N
N=1993.7~1998.6实际缴费年限. |